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邮政信息网福建省中心机房工程及省内配套项目(施工) 已由 中国邮政集团 、中国邮政集团 福建省 以 中国邮政〔2020〕361号、闽邮分〔2020〕27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国邮政集团 福建省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闽通大厦第三层、第四层部分、大院柴油发电机组(在大院指定已加固位置)、第六层平台设计空调室外机位置,总建设面积约2000平方米(含六层平台及柴油发电机组面积)。内容包括:拆除项目、楼板承重加固、装饰装修、电气系统、暖通系统、机柜及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消防系统、环境及设备监控系统、拼接屏系统以及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相关、不可缺少的其他工程等本工程所有内容的施工及设备安装与调试等招标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造价大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8403442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3)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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