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电磁屏蔽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数据机房电磁屏蔽改造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在拆除现有机房装饰及内部设施(不涉及楼层墙体和楼板结 构)的基础上进行重建,本机房建设工程包括电磁屏蔽机房的屏蔽壳体、内装修、供配电、消防系统、空调新风系统、防雷接地、动力环境监控 系统等内容。
本工程电磁屏蔽机房外形参考尺寸为 5850mm×4880mm×3000mm(长×宽×高),面积为 28.5㎡;维修通道宽度约 1.0m,面积为 5.0㎡。屏蔽机房达到 GJB5792-2006 中 D 级屏蔽效能,参照 GB50174-2017 中 B 级建设标准等有关标准安装交付。建设完毕后组织屏蔽效能检测,确认达标后投入使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总限价人民币 60 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三)具有军用信息 GJB5792-2006”D 级”屏蔽室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和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五)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军队采购网”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查询截图)。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及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同步领取招标文件):2020 年 12月 16 日至 12 月 22 日(08:00—11:30,14:40—17:00)(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份。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
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含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 非外资企业及非外资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 近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发售方式:网上与线下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