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有限公司设备保障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洋浦经济开发区内,不仅限于港口区域。
2.2项目规模:洋浦港一期工程建设了1#、2#泊位(3.5万吨级通用泊位)和1个工作泊位;洋浦港二期工程建设了3#、4#、5#泊位(码头结构3.5万吨级建造),洋浦港三期工程建设了6#、7#、8#泊位(码头结构按5万吨级建造)。
2.3招标范围:裕廊洋浦港口有限公司设备保障服务,主要包括在招标人的管理下,进行设备的检查、保养、维修、以及抢修、事故抢险、防台和演练配合等工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相关工作,以及工作现场的废品和垃圾清理及清洁工作等。
服务范围为58台生产设备,包括5台正面吊、4台堆高机、13台集卡、16台平板、8台叉车、12台装载机等。其中正面吊、堆高机、集卡、平板为集装箱设备,共38台;叉车和装载机为散杂货设备,共20台。
2.4服务期限:“2+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2年合同,期满1年经年度服务商考核成绩低于80分,合同终止;期满2年后,根据年度服务商考核成绩决定是否续签1年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应包括:B级及以上流动式起重机、或机械工业车辆(叉车)、或B级及以上门式起重机、或B级及以上门座式起重机维修);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包括:B级及以上流动式起重机、或机械工业车辆(叉车)、或B级及以上门式起重机、或B级及以上门座式起重机维修);
3.3投标人近五年(自2015年6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正面吊或堆高机或集卡)维护项目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合同价格页,合同中未能体现价格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3.4.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及以上港口集装箱设备维修保养管理经验(在简历表中体现3年及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或出具单位证明)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特殊工种人员(特种设备维修人员至少2名、电工至少1名、电焊工至少1名等)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操作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需附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15:00时至2020年12月21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