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海门电厂2号机组汽门优化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海门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海门电厂2号机组汽门优化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 海门电厂2号机组汽轮机包括4个高压主汽阀、4个高压调节阀、2个中压联合汽阀(包括2个中主门和2个中调门),对2号机组汽轮机高中压主汽门、调门进行改造,解决机组运行时阀门出现的卡涩问题,并满足供热条件下中联门参调特性。
招标范围:对海门电厂2号机高中压主汽阀、调节阀进行优化升级改造,其中中联门按照具备供热条件中联门参调特性进行改造(供热条件参照3、4号机组供热参数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改造方案设计、保护逻辑、控制系统、液压系统、项目施工(拆装、检修等)、供货、设备加工、施工过程其他系统改动恢复、往返厂运输、现场运输、检修现场脚手架的搭设、土建、地面拆除恢复、保温拆除及恢复;现场所有焊接、金检工作等。即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由投标方负责。
阀门改造主要部件改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阀杆、阀碟、衬套等相关部件进行更换或材质、结构等方面的优化升级。对阀门中存在相对运动的部件,比如高压调节阀碟与调节阀套、中压调节阀碟与阀套,衬套与阀杆等,进行材质升级或表面抗氧化处理。由于本次升级造成阀座等部件需改动或原阀座有损伤需修复等工作由投标方负责,并需对研至阀芯、阀座密封面接触优良,最终由招标方验合格。(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华能海门电厂2号机组汽门优化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工期(服务期):60天(具体详见技术协议书),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汽轮机生产能力。
3.2.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须具有至少1个国内1000MW及以上汽轮机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的首页、供货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联合体需出示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并指明牵头人,联合体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16日9:00起至2020年12月2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