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汽轮机旁路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汽轮机旁路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270号
2.2 规模: 2台650MW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 2020年9月开工,2022年12月第1台650MW级机组投产,2023年03月第2台650MW级机组投产
2.4 标段划分: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两台机组所配套的汽轮机高中低压旁路及主汽暖管调阀设备,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 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工程施工工地指定地点交货
2.7 交货期: 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中的交货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自2015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所投设备)具有国内不少于3 个600MW 及以上机组汽机旁路装置新建项目的投运业绩,且2000 年以来未在多个电厂的试运行和商业运行中出现严重的内漏、吹损等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关键页等)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递交投标文件,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4日9:00起至2020年12月1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