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银川供热首站二期热网六台热网加热器高压水冲洗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00MW+2*1000MW火电燃煤机组
范围: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20-2021年供热季银川供热首站二期热网六台热网加热器高压水冲洗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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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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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公司供热首站二期热网六台热网加热器高压水冲洗项目 |
2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灵武公司供热首站二期热网六台热网加热器高压水冲洗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专用资质条件:必须具有工业清洗企业资质专项B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备1项冲洗压力不低于20MPa的加热器冲洗业绩(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及冲洗压力参数相关证明材料等);
4.具有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信誉要求:①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②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近二年(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项目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2)近一年(2019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项目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3)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项目发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8.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2016年至2018年或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1-26 14:20到2020-12-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1-26 14:20到2020-12-0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