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瓦房店风电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市赵屯乡前进村 瓦房店风电场。
2.2 服务内容:海装24台风电机组的日常与定期维护、年度定检(两次,半年一次)、巡检、消缺、隐患排查、协助大部件更换等相关工作。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服务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检修维护外包服务共涉及24台2MW风机,总装机容量48MW,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瓦房店风电场 2021-2023 年度风电机组检修维护外包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瓦房店风电场 2021-2023 年度风电机组检修维护外包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2月起,在电力系统内具有不低于200台双馈风电机组检修维护外包服务业绩。以上业绩投标方应为主体服务商,且为主承包人,转包、分包不予认可。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服务类型、合同内容、风场风机台数等主要信息)。
3.2.3其他:本服务相关管理人员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现场需最低派驻4名驻场维护人员。需提供维护人员2019-2020年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维护人员需取得登高证及电工证。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7日9:00起至2020年12月3日17:00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