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2021-2022年)劳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2 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新能源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后勤服务外包。
项目概况:新能源公司本部及所属23座发电场站和1家分公司,主要包括湖北省内武汉本部、武汉花山光伏、恩施板桥风电、鹤峰走马风电、齐岳山一期风电、齐岳山二期风电、利川天上坪风电、利川安家坝风电、随州广水王子山光伏、随县岩子河光伏、随州江头店光伏、随县爱康光伏电站、随州大洪山光伏、咸宁九宫山风电、通城黄龙山风电场、襄阳茗峰光伏、老河口光伏、枣阳新能源光伏、荆门象河风电、黄石筠山风电、麻城蔡家寨风电、麻城阎家河光伏、麻城夫子河光伏、远安茅坪风电、检修分公司等。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负责公司车辆驾驶、车辆信息台账管理、车辆维护保养、车辆安全检查审验等相关工作;负责场站食堂的环境卫生、一日三餐供应、食品安全卫生等相关工作;负责场站办公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安全秩序维护、配合应急事项(防火、防盗等)处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场站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等公共区域卫生等;负责配合检修分公司开展风机、光伏等发电设备维护检修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综合行政办公事务工作。
2.2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2年,预计服务时间为2021年01月—2022年12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3 其他要求
中标人与招标人及所属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公司于2018年1月1日以前成立,在湖北省境内设有总部或分支机构。
(2)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业绩。同类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且约定派出劳务人数不少于30人的劳务外包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2018年、2019年财务无连续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10时00分至2020年11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