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兰州范坪热电厂2021年度脱硫石灰石粉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兰州范坪热电厂2021年度脱硫石灰石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甘肃电力有限公司兰州范坪热电厂石灰石粉采购,并负责卸车到制定地点车。
招标范围:石灰石粉采购,(1)化学成分:氧化钙 (CaO)≥51 Wt%、氧化镁(MgO)<2 Wt%、酸不溶物含量<3Wt%;(2)石灰石(粉)粉物理性质:细度(325目过筛率)≥90Wt%;含水分<1 Wt%;(3)外观:石灰石粉表面干燥,颗粒大小均匀,无油污、泥土、细石粉等杂物粘附;(4)气味:石灰石粉不得有毒、有害、刺激性气味。将符合品质要求的石灰石粉运输至兰州范坪热电厂卸车地点并卸车。采购数量30000吨。
交货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两个及以上的石灰石粉供货业绩,且所提供业绩的供货总量在30000吨以上,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供货数量、主要参数页、签字页、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7日9:00起至2020年11月2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