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鹿泉区上庄镇万合名著三期分户热计量装置及附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代收代支,招标人为 石家庄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鹿泉区上庄镇万合名著三期分户热计量装置及附件采购安装。鹿泉上庄镇万合名著三期总采暖面积为146031平方米,共15栋住宅楼,总户数1068户。采购物资为分户计量表、阀门、二网平衡自动调节、网络平台等。货期(交货进度):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天内,设备全部交货到施工现场,交货期及交货顺序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鹿泉区上庄镇万合名著三期分户热计量装置及附件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鹿泉区上庄镇万合名著三期分户热计量装置及附件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2017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供热量表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且每项业绩在500只及以上热量表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合同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字迹清晰,无涂改痕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允许热量表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代理授权有效文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同一品牌仅接受一家投标单位(如果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且均具有有效授权,将否决全部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11月 10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 年11月 17日 17 时 00 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