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启东风电场风机更换叶片物资处置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 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85.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启东风电场一期风机更换叶片物资处置项目【重新招标】,为更换下的退役37.5m叶片61套共计183支,单只叶片重量约6吨;处置工艺须满足环保要求;提供封闭式堆场,叶片堆放场地需满足工业用地要求,占地面积不小于47亩,且具有土地使用证书;叶片存储时间:不超过8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启东风电场风机更换叶片物资处置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被列为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中风力发电机组废叶片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主体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叶片处置类似合同业绩。(合同复印件需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合同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09日09时00分到2020年11月15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