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玉环电厂20A 20B卸船机电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浙江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玉环电厂20A 20B卸船机电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玉环电厂
2.2 规模: 玉环电厂20A、20B卸船机使用的电气调速系统采用的是西门子Master Drive 6SE系列交流变频调速系统。其中每台卸船机配有3套变频调速系统,每套变频系统分别有一台3WN6 1250A断路器,起升与开闭电机分别为一套单传动变频器,整流功率为630kW,逆变功率630 kW。小车、俯仰、大车为一套多传动变频器。整流功率为630 kW,逆变功率小车俯仰400kW、大车250 kW,共计13面柜。根据项目计划,2020年对20A 20B卸船机电气调速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现场实际所需。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20A、20B卸船机两套电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的设计、物资供货、调试、安装指导、培训等工作,采用EP模式,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交货地点: 玉环电厂物资仓库。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货,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7天内完成调试、性能验收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所投标电控系统变频器的品牌须具有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项国内码头卸船机(1500吨/时及以上)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如业绩中无法体现码头卸船机吨数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项所投标相同品牌变频器的供货业绩(包含工程项目中所涉及到的同品牌变频器)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6日9:00起至2020年11月1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