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能源有限公司运营中心2020-2021年度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南京市鼓楼区 一、招标条件 江苏能源有限公司运营中心2020-2021年度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指位于江苏南京市鼓楼区幕府东路8号的江苏能源有限公司运营中心2020-2021年度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暂定2020年12月0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运营中心2020-2021年度餐饮服务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安全质量要求:自开标日前五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开标日前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11.投标方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12.投标方2015年01月至今具有餐饮服务类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且服务周期(含续签)须两年及以上,其中一个业绩的合同金额应在50万元及以上。 注:投标文件须包含具有以上资格的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不接受澄清补充),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期限、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等合同内容、盖章签字页、承包范围、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等)及投运证明(专项资质条件有投运业绩要求的),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华电集团公司相关规定,集团公司总部和公司系统各直属单位、基层企业不得与公司系统管理人员亲属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发生业务往来,上述范围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条款所称管理人员,主要是指在集团公司总部和公司系统各直属单位、基层企业管理岗位工作,或者不在管理岗位工作但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临时从事与职权相联系的管理事务的人员;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其他管理人员和在重要岗位工作的人员。本条款所称亲属,主要是指管理人员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本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本人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0-16 16:33到2020-10-2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0-16 16:33到2020-10-22 17:00。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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