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档案咨询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档案咨询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项目简介:对 东莞燃机热电项目一期工程基建期及试生产期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进行整理加工,对收集的资料从分类、组卷、排列、编号、编目、装订、打印目录、装盒等方面进行规范整理;检查指导各参建单位档案整理、归档移交工作,审核参建单位形成项目文件的规范性;对所有收集归档的资料按照华能要求录入到档案系统中,达到华能集团档案验收的要求;对胶装成册的投标书、报告书及大幅面图纸等进行专业扫描,实现东莞热电全部档案电子文件的挂接、刻录光盘、副本制作、正式入库上架等工作。提供通过各项档案验收及创优检查的全过程服务, 提供工程档案达标投产、档案验收、创国优支持性材料,配合机组达标投产并对检查问题进行整改。
招标范围:对项目档案实施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对施工、监理、调试单位的项目文件进行阶段性的检查并监督整改闭环;提供项目前期至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文件整理服务;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进行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负责归档交付完整的竣工档案。高质量通过档案专项验收;配合申报优质工程评选工作所进行的各项验收检查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合同签定后至各项验收后截止。预计2022年12月前配合迎接档案专项、行优国优检查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证书(档案管理专业)和档案管理副高及以上职称证明文件(副研究馆员或研究馆员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最少不低于3个档案整理服务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9:00起至2020年10月2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