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贵州威宁乌江源风电场SVG设备涉网改造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贵州威宁乌江源风电场SVG设备涉网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2.1项目名称: 贵州威宁乌江源风电场SVG设备涉网改造项目
2.2 项目地点:贵州省威宁县
2.3 规模:2×25Mvar。
2.4 工期:合同签订合45日(实际交货时间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拆除乌江源风电场原SVG设备2套,改造为2套直挂式水冷SVG无功补偿装置(含开关)、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含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关审查用文件)等,设备包装、运输、安装、改造、调试、试运行、两年质保、系统升级及培训等技术服务。
2.6交货地点: 贵州威宁乌江源风电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合45日(实际交货时间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近2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5套及以上直挂水冷型SVG设备供货业绩(至少提供合同首页、能体现供货范围、冷却类型的合同部分、签字页),其中至少有3套及以上直挂水冷型SVG设备高原风电场(海拔2500m及以上)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至少提供①、业主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材料以证明投行时间满足要求;②、出去可以证明高原风电场海拔高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3.2.2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5日9时起至2020年10月20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