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电力板块第十二批集中招标补充项目二次公告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详见招标范围
2. 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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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主要内容 |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元) |
1 |
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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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复审咨询服务 |
由投标方依据国家最新标准要求提供咨询服务,以此完善招标方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并完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企业标准化评审工作(标准体系),评审A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要求。 |
1000 |
2 |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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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煤鸿骏铝电公司电力分公司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级咨询服务 |
提供咨询服务帮助招标方根据新标准要求完善企业标准体系,按第三方评价要求完成对标准体系自我评价,并完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A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审工作。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返还工作的正常进行,要求供应商需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注册后方能进行业务往来,请未在该信息网注册的企业及时注册(本注册为C类免费注册即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下述条件自愿参加投标。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1.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近三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近三年内未进入内蒙古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3.1.4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1.6 除专项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复审咨询服务标段
3.2.1.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监管局颁发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其他权威机构颁发的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3.2.1.2 近三年内,至少具有2份相同或类似业绩,需随投标文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封面、检修维护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3.2.2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电力分公司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级咨询服务标段
3.2.2.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监督局颁发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其他权威机构颁发的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3.2.2.2 近三年内,至少具有2份相同或类似业绩,需随投标文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封面、检修维护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4.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 时间:2020年5月12日-17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