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屋山景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 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瓦屋山景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瓦屋山景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核准的批复》(洪发改〔2024〕1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瓦屋山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洪发改〔2024〕19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佳永信工程项目管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洪雅县瓦屋山镇。
2.2 建设规模:在瓦屋山景区绝壁栈道崩塌、半山画廊观景平台南侧栈道崩塌等5处隐患点进行防护网治理。包含悬挑式柔性防护棚洞260m,高强度护栏650m,高强度TECCO网片90m,主动防护网210㎡,被动防护网60㎡等。
2.3 总投资:900万元,本标段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为819.89294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纸质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业绩要求:近 5 年已完成不少于 5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已通过竣工验收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3.1.3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建造师 (注册专业不限)二级及以上(级别),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 1 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3.1.4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 1 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不超过 1 个。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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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