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水库及灌区供水渠系建设项目(引水工程二标段)(项目名称)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青神县水库及灌区供水渠系建设项目(引水工程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发改【2023】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神县农业发展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引水工程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2023】8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
2.1.2 建设规模:新建提水泵站1座,新建管道、渠道1.273公里,建设消力池、隧洞等工程。
2.1.3 建设内容:新建提水泵站1座,新建管道、渠道1.273公里,建设消力池、隧洞等工程。
2.1.4 总投资:32000.00万元(本标段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1826.67万元)。
2.1.5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1.6 资金来源及比例:地方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100%。
2.1.7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引水工程二标段)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3 合同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2.4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1 年1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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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