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 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的通知》(成国资〔2014〕7号)、《关于修订〈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成国资发〔2015〕23号)政策文件规定,成都东部新区简投商业运营管理 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位置 |
出租面积 |
业态 |
租赁期限 |
租金递增率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1 |
ZC-Z4(DB):2024-8182 |
水韵尚湾一期9#-1-8商铺 |
水韵尚湾一期9#-1-8商铺 |
116.28平方米 |
1、不得经营:超市、药房诊所、茶楼、KTV、洗浴中心等高噪音高污染业态、易扰民业态禁止进入、其余合法业态均可(餐饮业态需不产生油烟、废气、异味、噪音);
2、限制业态出租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
1-5年(以年为单位) |
/ |
20元/㎡/月 |
5000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2 |
ZC-Z4(DB):2024-8183 |
水韵尚湾一期独栋商业A#-1F-4商铺 |
水韵尚湾一期独栋商业A#-1F-4商铺 |
188.82平方米 |
1、不得经营:超市、药房诊所、茶楼、KTV、洗浴中心等高噪音高污染业态、易扰民业态禁止进入、其余合法业态均可(餐饮业态需不产生油烟、废气、异味、噪音);
2、限制业态出租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
1-5年(以年为单位) |
/ |
20元/㎡/月 |
10000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3 |
ZC-Z4(DB):2024-8184 |
水韵尚湾一期独栋商业A#-2F-1商铺 |
水韵尚湾一期独栋商业A#-2F-1商铺 |
562.33平方米 |
1、不得经营:超市、药房诊所、茶楼、KTV、洗浴中心等高噪音高污染业态、易扰民业态禁止进入、其余合法业态均可(餐饮业态需不产生油烟、废气、异味、噪音);
2、限制业态出租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
1-5年(以年为单位) |
/ |
10元/㎡/月 |
10000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4 |
ZC-Z4(DB):2024-8185 |
水韵尚湾一期独栋商业C#-1F-4商铺 |
水韵尚湾一期独栋商业C#-1F-4商铺 |
138.69平方米 |
1、不得经营:超市、药房诊所、茶楼、KTV、洗浴中心等高噪音高污染业态、易扰民业态禁止进入、其余合法业态均可(餐饮业态需不产生油烟、废气、异味、噪音);
2、限制业态出租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
1-5年(以年为单位) |
/ |
24元/㎡/月 |
5000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5 |
ZC-Z4(DB):2024-8186 |
水韵尚湾一期独栋商业C#-2F-3商铺 |
水韵尚湾一期独栋商业C#-2F-3商铺 |
625.27平方米 |
1、不得经营:超市、药房诊所、茶楼、KTV、洗浴中心等高噪音高污染业态、易扰民业态禁止进入、其余合法业态均可(餐饮业态需不产生油烟、废气、异味、噪音);
2、限制业态出租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
1-5年(以年为单位) |
/ |
11元/㎡/月 |
10000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6 |
ZC-Z4(DB):2024-8187 |
水韵尚湾一期9#-1-4商铺 |
水韵尚湾一期9#-1-4商铺 |
132.31平方米 |
1、不得经营:超市、药房诊所、茶楼、KTV、洗浴中心等高噪音高污染业态、易扰民业态禁止进入、其余合法业态均可(餐饮业态需不产生油烟、废气、异味、噪音);
2、限制业态出租方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
1-5年(以年为单位) |
/ |
20元/㎡/月 |
5000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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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 报价时间 |
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样本、标的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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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或其他设有承租候选人的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竞租人为承租候选人。 3.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
3.成都市 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年修订).pdf
4.资产资源竞买人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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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简投商业运营管理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