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海湖水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一期)项目(第二次)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仙海湖水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一期)项目(第二次)已由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仙经发〔2022〕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仙海文化旅游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中央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仙经发〔2022〕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宇康科技 。
2.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仙海湖水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一期)项目(第二次)
工程 在满足水库河段防洪标准条件下,对阻碍行洪的部分滩地及其附属物进行拓挖清除,清除入湖污染物,补栽树木和建设生态缓冲带,改善水环境自净能力。修复治理河道长度约4.5 千米,回龙水库、群众水库水系疏通及节点打造。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技术审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3年或5年),即2021年至2024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应(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其投标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 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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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