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 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的通知》(成国资〔2014〕7号)、《关于修订〈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成国资发〔2015〕23号)政策文件规定,蒲江县蒲德企业管理 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位置 | 出租面积 | 业态 | 租赁期限 | 租金递增率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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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C(PJ):202410-0001 | 滨河商业 | 寿安街道枫丹路182号 | 64.78平方米 | 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和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经营活动,特种经营需按相关部门行业规定执行。 | 1年 | 0 | 12000元/年 | 2000元 | 2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2 | ZC(PJ):202410-0002 | 滨河商业 | 寿安街道枫丹路192号 | 53.65平方米 | 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和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经营活动,特种经营需按相关部门行业规定执行。 | 1年 | 0 | 10000元/年 | 2000元 | 2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3 | ZC(PJ):202410-0003 | 兴城花园 | 寿安街道梧桐路67附134号 | 23.56平方米 | 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和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经营活动,特种经营需按相关部门行业规定执行。 | 3年 | 0 | 3500元/年 | 2000元 | 2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4 | ZC(PJ):202410-0004 | 剑桥三期 | 寿安街道迎宾大道454附2、3号 | 51.77平方米 | 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和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经营活动,特种经营需按相关部门行业规定执行。 | 3年 | 0 | 18000元/年 | 2000元 | 2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5 | ZC(PJ):202410-0005 | 兴城花园 | 寿安街道梧桐路67附20号 | 43.45平方米 | 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和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经营活动,特种经营需按相关部门行业规定执行。 | 3年 | 0 | 6600元/年 | 2000元 | 2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6 | ZC(PJ):202410-0006 | 剑桥三期 | 寿安街道迎宾大道452号 | 74.54平方米 | 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和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经营活动,特种经营需按相关部门行业规定执行。 | 3年 | 0 | 24000元/年 | 2400元 | 2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7 | ZC(PJ):202410-0007 | 鹤山河畔 | 鹤山街道青龙街143.145号 | 202平方米 | 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和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经营活动,特种经营需按相关部门行业规定执行。 | 2年 | 0 | 33000元/年 | 3300元 | 2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8 | ZC(PJ):202410-0008 | 兴城花园 | 寿安街道梧桐路67附21号 | 54.77平方米 | 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和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经营活动,特种经营需按相关部门行业规定执行。 | 3年 | 0 | 8000元/年 | 2000元 | 2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9 | ZC(PJ):202410-0009 | 维修公司房屋 | 鹤山街道工业南路55号 | 277平方米 | 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和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经营活动,特种经营需按相关部门行业规定执行。 | 3年 | 0 | 67000元/年 | 6700元 | 2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10 | ZC(PJ):202410-0010 | 剑桥三期 | 寿安街道新城路配套用房二楼 | 500平方米 | 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和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经营活动,特种经营需按相关部门行业规定执行。 | 3年 | 0 | 66000元/年 | 6600元 | 2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11 | ZC(PJ):202410-0011 | 滨河商业 | 寿安街道枫丹路206号 | 58.75平方米 | 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和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经营活动,特种经营需按相关部门行业规定执行。 | 1年 | 0 | 10500元/年 | 2000元 | 2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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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16时00分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10月22日09:00至2024年11月04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样本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或其他设有承租候选人的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竞租人为承租候选人。
3.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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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