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兴义镇岷江社区11组29.2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告
&受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岷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新津 拟公开交易一宗土地经营权项目(以下简称:标的),现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新津区兴义镇岷江社区11组29.2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 |||
委托方 | 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岷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项目坐落 | 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岷江社区11组 |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流转面积 | 29.25亩 | 流转用途 | 粮食种植 |
流转方式 | 出租 | 流转期限 | 3年 | |
挂牌价格 | 1170元/亩/年 | |||
交易保证金 | 2000元 | 竞价幅度 | 100元/亩/年或其整数倍 | |
1.&标的介绍:该标的为29.25亩,该土地现状为耕地。 (注:标的面积以权证记载面积或成交实测面积为准,所涉交易金额以合同约定金额为准) | ||||
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公司、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均可参与报名竞价; 2.承租方需先支付土地租金,再使用土地; 3.坚决遏制非农化、非粮化,项目意向流入方需从事粮食种植不得将土地用于西瓜、草莓等大棚经济作物,不得用于果木种植、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经营。 4.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项目意向流入方需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并到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岷江社区居民委员会获取现场踏勘证明; 6.项目意向流入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项目合同签订后,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之后,无息原路退还。 7.项目意向方流入方需要按照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规定,通过分级审查审核后确定; 8.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流入方承担,需服从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岷江社区管理及村容村貌整体规划。不得影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9.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破坏农业生态环境,不得给出租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使用对环境和土地污染有害的生产辅助材料; 10、若流入方对土地进行再次流转,需经出让方同意。 11、流入方(竞得方、承租方)需支付2024年9月30日至合同签订之日的土地租金(按照1170元/亩/年计算),还需要支付原承租方土地整理费和青苗费5000元/亩,土地上的粮食由现承租方自收,归现承租方所有。 | |||
交易保证金支付 | 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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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