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 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的通知》(成国资〔2014〕7号)、《关于修订〈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成国资发〔2015〕23号)政策文件规定,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 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位置 | 出租面积 | 业态 | 租赁期限 | 租金递增率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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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C(QL):202410-0001 | 惠民路88号1单元2楼1号 | 邛崃市惠民路88号1单元2楼1号 | 820.23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216541元/年 | 21700元 | 1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2 | ZC(QL):202410-0002 | 惠民路80号 | 邛崃市惠民路80号 | 173.91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93911元/年 | 9400元 | 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3 | ZC(QL):202410-0003 | 文南路495号附4号 | 邛崃市文锦佳苑文南路495号附4号 | 66.80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24048元/年 | 24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4 | ZC(QL):202410-0004 | 热电新路263号 | 邛崃市惠民小区热电新路263号 | 50.91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20771元/月 | 2100元 | 500元/月或其整数倍 | 5 | ZC(QL):202410-0005 | 热电新路265号 | 邛崃市惠民小区265号 | 50.91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20771元/年 | 21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6 | ZC(QL):202410-0006 | 通锦路47-61号(二楼) | 邛崃市洪川小区通锦路47-61号(二楼) | 585.82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77328元/年 | 7700元 | 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7 | ZC(QL):202410-0007 | 通锦路4、22、28、46号(二楼) | 邛崃市洪川小区通锦路4、22、28、46号(二楼) | 1172.60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140712元/年 | 14100元 | 1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8 | ZC(QL):202410-0008 | 惠民路56号 | 邛崃市惠民路56号 | 162.17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87572元/年 | 8800元 | 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9 | ZC(QL):202410-0009 | 通锦路3号(二楼) | 邛崃市洪川小区通锦路3号(二楼) | 292.91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42179元/年 | 4200元 | 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10 | ZC(QL):202410-0010 | 崇礼路74号附201-205号 | 邛崃市汉赋景苑崇礼路74号附201-205号 | 767.32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165741元/年 | 16600元 | 15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11 | ZC(QL):202410-0011 | 文南路503号 | 邛崃市文锦佳苑文南路503号 | 196.55平方米 | 承租方为从市工商、税务等允许的各项合法经营的经营户和个人,承租方不得用作经营对周边居民有噪音、环境污染影响的场所。 | 五年 | 0 | 66041元/年 | 6600元 | 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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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16时00分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10月09日09:00至2024年10月22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样本 |
1.请各竞租人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慎重报名,报名即代表竞租人对报名标的物充分了解,符合竞租人使用要求,并对该标的物现状不持异议(现状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可视全部概况、权属登记、消防、水电气安装情况等)。 2.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3.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需要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成功领取号牌,才能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4.所有招租标的物均无免租装修期,且禁止使用/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5.该公告租赁合同样本非最终合同样本,最终合同将根据实际租赁情况稍作调整。 6.所有标的物均以现状进行竞租,此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均为商铺建筑面积。 7.本次竞租采用有底价的增价竞租方式,一经成交(竞拍结果一经公示),不得反悔,在竞拍结束当日,竞得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最终成交价的20%),逾期视为放弃竞得人资格;7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缴纳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并与业主单位指定管理部门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逾期则视为放弃竞得人资格。放弃竞得人资格将没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且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租金、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8.成都市邛崃市 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 合同样本1.pdf 合同样本2.pdf 资产资源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成都市 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doc 成都市 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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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
2024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