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公告〔2024〕11号
盐亭县政务服务和 服务中心
盐 亭 县 自 然 资 源 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盐亭县人民政府批准,盐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盐亭县政务服务和 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具体规划条件及指标要求:
标的序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1 |
盐亭县经开区嫘祖大道云卿路南侧(1号地) |
61140.8 |
二类居住用地 |
≤35% |
FAR≤2.6 |
≥30 |
≤60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40年,居住7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
1667 |
2100 |
2 |
盐亭县经开区嫘祖大道天鸿生物南侧(2号地) |
50328.5 |
二类居住用地 |
≤35% |
FAR≤4.0 |
≥30 |
≤80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40年,居住7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
2295 |
2400 |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15:00时前到绵阳市 服务中心(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3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相应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0月28日16:00时前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自行到现场进行勘看。
竞买保证金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 名:盐亭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
账 号:1700 0141 1000 0037 0
五、本次拍卖会定于2024年10月29日14:00时在绵阳市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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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