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 2.2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管项目完工验收,如工期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监理费用不作调整。保修阶段:24个月,从所监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规范有明确要求的,按照国家规范执行)。 2.4服务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对象是01-3项目中辅助系统整治,主要含某厂房内照明系统整治恢复、电力系统整治、增设采暖系统、某排风厂房排风系统整治。具体详见《第五章 甲方需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2财务要求: / 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人代表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人代表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缺漏等情况),评审专家可以进一步核实,查询和核实的途径不限于上述三个网站,也可通过核链慧眼、企查查、天眼查等第三方网站;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 3.4 业绩要求: / 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响应单位(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 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报价。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公告仅在(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点击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核四0四 01-3项目监理服务”,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参与报名。 4.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10:00至2024年9月27日18:00,在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1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要求:具体按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要求执行 5.3 5.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9日9时 5.5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在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报价的,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 5.6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1谈判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 6.2谈判 如果响应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采购单位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响应人的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8.采购流程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8.1本次采购在上进行,请响应人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在上的在线注册和在线报名工作。 8.2响应人在网上完成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 8.3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在网上进行首次报价并上传相关文件。 8.4本次采购进行线下与线上评审,请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8.5采购单位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单位组织所有通过评审的响应人进行竞争性谈判,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9. 联系信息 采购 地 邮 编:735212 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