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纳发改行审【2022】1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纳发改行审【2022】1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鹏宸项目管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2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若有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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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