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 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大邑县新场镇公立卫生院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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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09月11日09:00至2024年09月19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户名:四川省大邑县财政局 开户行:农行大邑支行 账号:22863101040026686(注意:此账号不是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大邑县新场镇蓉新大道180号提取物品,产生的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买人支付。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1、竞买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竞买人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竞买人提供承诺函,内容包含:拟处置专业设备中含有医疗专用设备,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进行医院临床使用,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以上材料由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交大邑县新场镇公立卫生院(大邑县新场镇蓉新大道180号)外科住院三楼总务后勤科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大邑县新场镇公立卫生院出具盖鲜章的确认函,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前1个工作日将确认函上传至成都市 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5、竞买竞拍成功后标的物交付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了解意向的可联系我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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