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洪雅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项目名称)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2024年洪雅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项目名称)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洪发改〔2024〕1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资金补齐)。(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洪发改〔2024〕1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朋顺工程项目管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
2.1.2 建设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6万亩。
2.1.3 建设内容:田块整治200亩、地力培肥6000亩、整治排灌渠系18.19公里、整治田间道路26.49公里、改建提灌站2座等。
2.1.4 总投资:2493万元(本此施工招标最高限价:21741512.40元,其中暂列金额633247.93元)。
2.1.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由业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压缩合理工期)。
2.1.6 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100%
2.1.7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3 合同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由业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压缩合理工期)。
2.2.4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农田水利类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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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