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荣自然资规告字〔2024〕5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荣县人民政府批准,荣县 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供地 方式 |
宗地位置 |
面 积 |
土地 用途 |
规 划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 强度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2024-6 |
挂牌 |
荣县来牟镇踏紫村1社(C-05地块) |
6595.73平方米(合9.8936亩) |
工业 |
≥1.0 |
≥40% |
≤ 20% |
≥100.00 万元/亩 |
50年 |
10 万元/亩 |
5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告宗地挂牌出让相关文件于2024年8月19日14时30分起至2024年9月18日16时00分止,在荣县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发售(节假日不发售),按规定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6时00分止(节假日不受理)。挂牌出让时间自2024年9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9月19日15时00分止;挂牌出让现场会于2024年9月19日15时00分在荣县 进行。
五、本次公告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要求,以本次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六、挂牌宗地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公告宗地准入产业类别为精制茶制造业。
(三)竞得人竞得后,开发和利用上述挂牌工业用地时,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且不得改变其工业用地性质。
(四)本次挂牌宗地环境保护要求:上述工业用地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必须依法办理项目环境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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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