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 未进行资格预审)
都江堰灌区南山分干渠灌片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都江堰灌区南山分干渠灌片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 已由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 批 、核 准 或备案机关名 称 ) 以 江发改投资【2024】233号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中江县水利水电技术推广中心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等 ( 资 金 来源 )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招 标 人 为中江县水利水电技术推广中心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勘察设计 进行 公 开 招 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投资【2024】23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总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注:(1)已完成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不提供)和合同协议书及项目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或证明文件;正在实施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不提供)和合同协议书)。(2)已完成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或验收文件为准。正在实施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3)1个设计业绩和1个勘察业绩算1个勘察设计业绩。若为非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本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 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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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