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苏稽片区玉城路(老泉路至子瞻路)道路新建 &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答疑01号
各潜在投标
现对投标人网上提问作出以下澄清:
提问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4(4)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可与资格业绩为同一业绩)得1分,最高3分;以上得分业绩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建设内容包含桥梁工程(桥梁工程是指:道路桥梁,不包括景观栈桥、人行天桥),每有1个业绩加1分,最高加2分。(最高5分)”。
其中要求桥梁工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建设内容中体现,但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注释表明“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桥梁工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建设内容中无法提现的,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是否满足加分要求?请明确。
回复:类似业绩中的桥梁工程为建设内容。相关加分要求已在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予以明确,请按照评分办法执行。
提问二:我单位在系统内下载的cjz清单,用宏业导出excel版本后,为控制价清单,控制价只有13615633.11元,与招标文件发布的限价不符,请问清单是否有误,是否重发清单。
回复: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675769.56元,请投标人认真核对清单。
提问三:招标文件未明确业绩时间以什么为判定依据。是中标通知书时间还是合同协议书时间还是交验证明时间。
回复: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请投标人查看招标文件。
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