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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双成三路16号附3号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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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7-19 17:1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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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双成三路16号附3号1层
标的名称 成都市成华区双成三路16号附3号1层
项目编码 GR2024SC1001993-2 转让底价 389.08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19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25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本次处置的标的资产为重庆银行股份 成都分行所持有的4处商业用房,规划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成都市高新区紫荆南路6号1层”处于出租状态,其余3处目前均空置,具备开通水、电等工程条件。
资产包资产数量 ——
标的资产概况

资产信息表(房地产类)

成都市成华区双成三路16号附3号1层

成华区双成三路16号附3号1层

商业

1层

69.28平方米

40年

小开间

2016年

清水

无抵押

o&有&&&&&&&þ&无

þ&空置&&&o&自用&&&o&出租&&&o&出借&&&&o他人占用

þ&有:&&4.8&&&&&元/平方米或o业务无法提供&&&&&o&无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标的资产数量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银行股份 成都分行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8183742XA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股份
所在地区 四川&成都市 &高新区
住所/注册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þ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报名接受联合体受让,组成联合体受让的,需在向西交所递交报名材料时提供权属分配、价款支付条款明确的联合受让协议;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处置的4处标的(房产1: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62号1层;房产2:成都市高新区紫荆南路6号1层;房产3:成都市金牛区黄苑街117号附1、2号1层;房产4:成都市成华区双成三路16号附3号1层)为重庆银行股份 成都分行所持有的商业用房。其中,房产2:成都市高新区紫荆南路6号1层处于出租状态,租赁期限5年,鉴于该资产已出租,意向受让方不得改动租赁合同条款。

二.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资产标的无查封、无诉讼、无租赁,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

三.本次资产处置,若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本次转让标的的成交金额。

四.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竣工验收、涉诉情况、权利限制、占用情况、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物业管理费用收取、优先购买权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价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也不得为此由拒不按时支付交易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五.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违背相关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涉及权证办理过户中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交易过程中涉及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七.转、受让方应当共同配合,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以及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转让房屋坐落门牌号、面积、土地性质等以有权部门登记手续。本次转让房屋坐落门牌号、面积、土地性质等以有权部门登记、测绘为准,如与有权部门测绘数据有出入的,盈亏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多不退、少不补;受让方须自行查实并全部承担房屋所欠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相关的水、电、气、物管费、拖欠大修基金维护费等)。

八.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开具标的处置价款(含税价)的增值税发票。

九.本次标的查看的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其他方式(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