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 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的通知》(成国资〔2014〕7号)、《关于修订〈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成国资发〔2015〕23号)政策文件规定,成都香城资产管理 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位置 | 出租面积 | 业态 | 租赁期限 | 租金递增率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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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C(XD):202407-0069 | 创想城一期4栋附201商铺(标的18)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201商铺 | 236.20平方米 | 业态为茶楼、网咖、台球室、餐饮等。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9元/㎡/月 | 6378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2 | ZC(XD):202407-0070 | 创想城一期4栋附203商铺(标的20)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203商铺 | 206.43平方米 | 业态为茶楼、网咖、台球室、餐饮等。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8元/㎡/月 | 4954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3 | ZC(XD):202407-0071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01商铺(标的17)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01商铺 | 85.99平方米 | 业态为餐饮,饮品店、通讯服务网点、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21元/㎡/月 | 5417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4 | ZC(XD):202407-0072 | 创想城一期4栋附205商铺(标的22)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205商铺 | 263.11平方米 | 业态为茶楼、网咖、台球室、餐饮等。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8元/㎡/月 | 6315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5 | ZC(XD):202407-0073 | 创想城一期4栋附207商铺(标的24)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207商铺 | 130.14平方米 | 业态为饮品店、餐饮、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9元/㎡/月 | 3514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6 | ZC(XD):202407-0074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16商铺(标的2)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16商铺 | 60.38平方米 | 业态为火锅、中餐等餐饮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19元/㎡/月 | 3442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7 | ZC(XD):202407-0075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15商铺(标的3)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15商铺 | 78.16平方米 | 业态为餐饮,饮品店、通讯服务网点、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19元/㎡/月 | 4455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8 | ZC(XD):202407-0076 | 创想城一期4栋附305商铺(标的29)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305商铺 | 171.61平方米 | 业态为茶楼、网咖,台球室、餐饮、小酒馆、清吧、饮品店、咖啡店、烤肉店。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6元/㎡/月 | 3089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9 | ZC(XD):202407-0077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13商铺(标的5)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13商铺 | 68.40平方米 | 业态为餐饮,饮品店、通讯服务网点、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19元/㎡/月 | 3899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10 | ZC(XD):202407-0078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11商铺(标的7)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11商铺 | 123.31平方米 | 业态为餐饮,饮品店、通讯服务网点、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19元/㎡/月 | 7029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11 | ZC(XD):202407-0079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04商铺(标的14)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04商铺 | 69.23平方米 | 业态为餐饮,饮品店、通讯服务网点、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18元/㎡/月 | 3739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12 | ZC(XD):202407-0080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09商铺(标的9)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09商铺 | 68.07平方米 | 业态为餐饮,饮品店、通讯服务网点、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21元/㎡/月 | 4289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13 | ZC(XD):202407-0081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14商铺(标的4)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14商铺 | 78.16平方米 | 业态为餐饮,饮品店、通讯服务网点、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19元/㎡/月 | 4455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14 | ZC(XD):202407-0082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02商铺(标的16)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02商铺 | 29.36平方米 | 业态为成人用品店、水果店、桶装水店。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18元/㎡/月 | 1586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15 | ZC(XD):202407-0083 | 创想城一期4栋附303商铺(标的27)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303商铺 | 131.74平方米 | 业态为茶楼、网咖,台球室、餐饮、小酒馆、清吧、饮品店、咖啡店、烤肉店。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6元/㎡/月 | 2371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16 | ZC(XD):202407-0084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07商铺(标的11)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07商铺 | 65.41平方米 | 业态为餐饮,饮品店、通讯服务网点、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18元/㎡/月 | 3532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17 | ZC(XD):202407-0085 | 创想城一期4栋附304商铺(标的28)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304商铺 | 133.58平方米 | 业态为茶楼、网咖,台球室、餐饮、小酒馆、清吧、饮品店、咖啡店、烤肉店。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6元/㎡/月 | 2405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18 | ZC(XD):202407-0086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03商铺(标的15)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03商铺 | 79.11平方米 | 业态为餐饮,饮品店、通讯服务网点、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18元/㎡/月 | 4272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19 | ZC(XD):202407-0087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17商铺(标的1)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4栋附117商铺 | 67.24平方米 | 业态为火锅、中餐等餐饮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21元/㎡/月 | 4236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20 | ZC(XD):202407-0088 | 创想城一期4栋附302商铺(标的26)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302商铺 | 150.81平方米 | 业态为茶楼、网咖,台球室、餐饮、小酒馆、清吧、饮品店、咖啡店、烤肉店。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6元/㎡/月 | 2715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21 | ZC(XD):202407-0089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05商铺(标的13)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05商铺 | 66.96平方米 | 业态为餐饮,饮品店、通讯服务网点、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18元/㎡/月 | 3616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22 | ZC(XD):202407-0090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08商铺(标的10)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08商铺 | 69.13平方米 | 业态为餐饮,饮品店、通讯服务网点、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21元/㎡/月 | 4355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23 | ZC(XD):202407-0091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06商铺(标的12)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06商铺 | 84.21平方米 | 业态为餐饮,饮品店、通讯服务网点、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18元/㎡/月 | 4547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24 | ZC(XD):202407-0092 | 创想城一期4栋附204商铺(标的21)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204商铺 | 197.30平方米 | 业态为茶楼、网咖、台球室、餐饮等。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8元/㎡/月 | 4735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25 | ZC(XD):202407-0093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12商铺(标的6)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12商铺 | 66.25平方米 | 业态为餐饮,饮品店、通讯服务网点、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19元/㎡/月 | 3776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26 | ZC(XD):202407-0094 | 创想城一期4栋附110商铺(标的8)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110商铺 | 123.52平方米 | 业态为餐饮,饮品店、通讯服务网点、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19元/㎡/月 | 7041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27 | ZC(XD):202407-0095 | 创想城一期4栋附301商铺(标的25)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301商铺 | 130.58平方米 | 业态为茶楼、网咖,台球室、餐饮、小酒馆、清吧、饮品店、咖啡店、烤肉店。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7元/㎡/月 | 2742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28 | ZC(XD):202407-0096 | 创想城一期4栋附206商铺(标的23)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206商铺 | 154.99平方米 | 业态为饮品店、餐饮、美容美发、饮品店、生鲜肉类果蔬店、花店、五金店、电脑家电维修等日常生活配套业态(不含副食、超市及相关业态)。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8元/㎡/月 | 3720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29 | ZC(XD):202407-0097 | 创想城一期4栋附202商铺(标的19)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202商铺 | 226.28平方米 | 业态为茶楼、网咖、台球室、餐饮等。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8元/㎡/月 | 5431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30 | ZC(XD):202407-0098 | 创想城一期4栋附306商铺(标的30) | 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旺业路172号创想城一期4栋附306商铺 | 160.46平方米 | 业态为茶楼、网咖,台球室、餐饮、小酒馆、清吧、饮品店、咖啡店、烤肉店。 | 3年 | 逐年递增百分之三 | 7元/㎡/月 | 3370元 | 0.50元/㎡/月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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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24日 16时00分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07月16日09:00至2024年07月25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样本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或其他设有承租候选人的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竞租人为承租候选人。
3.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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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