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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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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5-16 08:0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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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 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的通知》(成国资〔2014〕7号)、《关于修订〈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成国资发〔2015〕23号)政策文件规定,成都百年春熙集团 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编号 名称 位置 出租面积 业态 租赁期限 租金递增率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1 ZC-Z4(JJ):2024-3414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1-2号 成都市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303.09平方米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租期不超过5年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45元/㎡/月 8000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2 ZC-Z4(JJ):2024-3415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4-6号 成都市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479.89平方米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租期不超过5年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45元/㎡/月 8000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3 ZC-Z4(JJ):2024-3416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14-16层 成都市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3898.78平方米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租期不超过10年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42元/㎡/月 8000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4 ZC-Z4(JJ):2024-3417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9-10号 成都市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329.42平方米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租期不超过5年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45元/㎡/月 8000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5 ZC-Z4(JJ):2024-3418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3层 成都市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1678.81平方米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租期不超过8年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44元/㎡/月 8000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6 ZC-Z4(JJ):2024-3419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5-7层 成都市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4689.88平方米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租期不超过10年 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40元/㎡/月 8000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7 ZC-Z4(JJ):2024-3420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8-10层 成都市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4627.49平方米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租期不超过10年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40元/㎡/月 8000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8 ZC-Z4(JJ):2024-3421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3号 成都市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234.98平方米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租期不超过5年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45元/㎡/月 8000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9 ZC-Z4(JJ):2024-3422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11-13层 成都市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4583.73平方米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租期不超过10年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41元/㎡/月 8000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10 ZC-Z4(JJ):2024-3423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7-8号 成都市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352.03平方米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租期不超过5年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45元/㎡/月 800000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报名截止时间 报价时间 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样本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或其他设有承租候选人的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竞租人为承租候选人。
3.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 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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