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 岳池县分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岳公资交国土挂告[2024]01号
经岳池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岳池县 委托,广安市 岳池县分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建筑设施 建设要求 | 名称 | 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数量 | 其他要求 |
建 筑 设 施 建 设 要 求 | 农贸市场 | ≥4000 | 1个 | —— |
公共厕所 | ≥50 | 1处 | 公共厕所需面向全体市民24小时开放,男女蹲位比例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公共厕所位置布置在地块东西两侧靠南方向。修建、装修完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 | |
银行营业网点 | —— | 1处 | 可与商业设施结合设置。 | |
垃圾收集站(点) | ≥15 | 1处 | 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本地块使用需求。 | |
停车 泊位 要求 | 机动车 停车泊位 | 机动车停车位≥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 非机动车 停车泊位 | 非机动车停车位≥1.5辆/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
机动车停车位按照岳委办〔2017〕172号文件要求设置充电桩并预留充电桩设施。非机动停车位按照不小于非机动停车泊位总量20%设置充电桩。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须严格按照《城东新区CD-A-1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岳自然资规条〔2024〕3号)执行。
(二)竞得人自该宗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出让人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三)该宗土地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出让人在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违约金)之日起30日内交付土地,该宗地建设项目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
(四)该宗地交易手续费由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未缴清费用之前不得交付土地给受让人;地价评估费、土地勘测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由县财政据实支付。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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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