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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采购】仪陇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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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1-29 20:0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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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采购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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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鸿德招投标代理 受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仪陇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维修改造项目采用公开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D-20240129

2.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19.29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工程为仪陇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维修改造项目,位于四川省仪陇新政镇,工程建设主要内容:食堂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采购邀请在南充市 仪陇分网(http:// /yilong/)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若有更正公告会及时在仪陇采购招标信息网(http:// )上发布&,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网站,自行下载更正公告内容,更正公告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因供应商未关注网站或报名时登记信息不准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任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5)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网站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交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收款

十、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4020209:00(北京时间)-2024020209:30(北京时间)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20210:30(北京时间)在采购地点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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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