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阳市游仙区魏城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绵阳市游仙区魏城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市游仙区魏城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游发改法规[2020]235号、绵游发改法规[2022]2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惠东绿洲市政设施管理 ,建设资金来自环保专项资金、地方及社会拟投入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游发改法规[2020]2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鹏宸项目管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总投资14604万元,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河岸缓冲带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及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其中生态护岸工程共计2000㎡,河岸缓冲带工程共计80000㎡,河道清淤工程9000m3,农村生活污水管网8000m。充分发挥其水质净化、水土保持功能,为周边农业灌溉用水、下游河道补水提供优质的水源。
2.3计划工期:5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现行规范要求并按规定通过审查;施工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R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水利工程项目类似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及中标后尚未开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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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