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一号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眉山天府新区一号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天眉管发改投【2021】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青林环卫服务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贴和国有企业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天眉管发改投【2021】6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欧凌商务服务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新店村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 22.86 亩,建筑面积约8600㎡,拟建设生活管理区和生产管理区,其中生活管理区包括综合办公室、门卫室、计量间、地磅等,生产管理区包括垃圾压缩车间、可回收垃圾分拣及暂存间、生化池、组合池、渗滤液综合处理用房、机修间等;建成后预计压缩生活垃圾400 t/d,大件垃圾破碎30t/d,可回收垃圾分拣垃圾50t/d。 2.3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0200万元(本次招标限价:44674012.22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8个月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 政府补贴和国有企业资金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施工 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最高限价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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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