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特色酱酒成品绿色智能储运库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勘察与设计标段补遗文件(第2次)
&
各潜在投标
1.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09月28日10时30分。
&
2.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09月27日18时30分。
&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评分标准中“人员配置”内容变更为以下内容:
(一)设计人员(18分)
1、
2、建筑专业负责
3、结构专业负责
4、电气专业负责
5、给排水专业负责
6、暖通专业负责
(二)勘察人员:(10分)
1、勘察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得 2.5分;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 1 分。本项最多得3.5分。
2、勘察(岩土)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得 2.5分;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 1 分。本项最多得3.5分。
3、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得2分。具有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以上人员应提供本单位购买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如是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一人一职不可兼职,以上设计人员由设计单位提供,勘察人员由勘察单位提供,不得混用。(省外企业以入川备案登记的人员专业为准,与入川备案登记职称和注册专业不符不得分,附省建设厅入川人员网络截图)
&
4.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
附件:承诺函
&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
&
古蔺弘亿投资发展
2023年9月04日
&
承 诺 函
&
古蔺弘亿投资发展 :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古蔺县特色酱酒成品绿色智能储运库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勘察与设计标段》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 2023 年 09月 27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
&
&
&
&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