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芦山县大川河景区旅游公路工程临时用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邛发改审批(2017)307号、芦发改固(2019)4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芦山县汉嘉实业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邛发改审批(2017)307号、芦发改固(2019)45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瑞信诺工程项目管理 。 |
2.1建设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雅安市政务服务和 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中心B区2楼)。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全国 平台(四川省·雅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招 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