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 && (2)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工程范围的30%及以上,由发包人、监理人共同确认后,经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可支付已完成工程量对应工程价款累计(含预付款)的80%;
&& (3)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工程范围的60%及以上,由发包人、监理人共同确认后,经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可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对应工程价款累计(含预付款)的80%;
(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发包人、承包人初步确认工程款金额后支付至确认金额的80%;
&&& (5)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100% 。”
2、其余内容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