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 1.2项目 (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 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 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自贡北站货7线1-7号仓库货位租赁招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面积共约880㎡。(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
1包件:自贡北站货7线1-7号仓库货位,面积约880㎡。租赁期限4个月。
包件 地点 面积(㎡) 租赁期限(月)
1 自贡北站货场货7线1-7号仓库 880 4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万元。
4.1.1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 (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1.2 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1.3 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持续正常经营的纳税证明。
4.2竞商人须承诺所办理的仓存业务均是由铁路运输组织形式的发到达货物。
4.3竞商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有货物代理及装卸搬运服务。
4.4竞商人须承诺对铁路租赁仓库区域须按“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相关内容进行管理,装卸车及货物搬出业务由原有铁路装卸业务单位负责。
4.5竞商人须承诺负责对仓库租赁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4.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约定
5.1竞商人信息。
5.1.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 5.1.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时间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招商人将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5.3履约保证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第1年经营期的2个月的租金。
5.4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仓库出租合同。
5.5预付款。正式合同签后,中商人须无条件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付款周期为:3月付租金。
5.6本次招商以该房屋建筑物的货场货位承租权招租,房屋建筑物面积仅作为使用参考,不作为核定租金的依据。
5.7本次招商的仓库货位 用途仅限于存放不属于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成件货物,存放的货物必须有独立包装且不会污染货场仓库、不会对货场地面造成损坏,不得擅自将货位转租;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用于对外经营、违法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及其他违禁物品,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乱搭乱建。中商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改变门窗位置、拆砌墙体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招商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中商人私自装修或违反约定擅自扩大装修范围,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给招商人造成的损失),由中商人承担全部责任。若违反上述规定,招商人有权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5.8合同期满后,中商人交付的房产应符合正常合理使用后的状态。中商人有权拆除及取回中商人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分或全部,但中商人不得损害或拆除与承租物不可分割的财产(设备)。
5.9合同期满后,中商人事先得到招商人书面同意后自行投资实施的装修、设施、设备等,无法从承租物拆除或分割的部分,归资产方所有,中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资产方索赔。
5.10本次招商,招商点位房产交付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中商人不能以延迟交付房产为由提出弃标、解除合同等。
5.11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 30 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1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5.12本次招商的房屋建筑物若因货场仓库大修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然终止。
5.13本次招商的房屋建筑物《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中商人仍有租赁意向且符合竞商人资格条件的,在参与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招商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未参与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招商,则视为放弃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的权利。
5.14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5.14.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5.14.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5.14.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5.14.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5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5.15.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15.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5.15.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5.15.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15.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5.15.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16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5.16.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 3 年内不得参与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5.16.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17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5.17.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5.17.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17.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5.17.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5.18竞商(谈判)或租赁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建筑物租赁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5.18.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网上竞价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3年8月4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14日17时30分登录国铁招商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点击报名,同时将以下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盖手印),发 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 (1)竞商报名表(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提供公司介绍信)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竞商人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此项)
(4)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标书费转账凭证复印件(*此项仅为需要购买纸质版招商文件的竞商人适用。本次招商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招商文件(电子版)不收取费用;招商文件(纸质版)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具体费用请在招商文件发售期内(即竞商报名时间内)联系本项目报名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 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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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