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通知书
(01号)
致各潜在投标
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标段作如下调整: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56页2.2.3投标报价评审参数部分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1%调整为2%;第一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15%调整为20%;第二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20%调整为25%;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25%调整为30%;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10%调整为15%。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3年8月10日10时00分调整为2023年8月15日10时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3年8月11日09 时00分调整为2023年8月16日9时00分。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页第24点 调整为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次不一致,以本次补遗为准。
6、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7、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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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
&&&&&&&&&&&&&&&&&&&&&&&&&&&&&&&&&&&&&2023年7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