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新能源停车场建设-安宁停车场及综合大楼项目补遗(一)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修改为: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修改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联合体成员工程规模占比 1.联合体成员中或非联合体的投标人为泸州市诚信企业的并承诺至少完成本项目工程规模80%及以上的得 1 分。2.联合体成员中或非联合体的投标人为泸州市诚信企业的并承诺至少完成本项目工程规模50%及以上的得0.5 分。注: 1.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联合体协议书及承诺函(格式自拟)中体现完成工程规模占比情况。2.泸州市诚信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 泸州市行政区域)和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到的信用企业为准。
修改为:2.2.4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投标人工程规模占比 1.投标人为泸州市诚信企业的并承诺至少完成本项目工程规模80%及以上的得 1 分。2.投标人为泸州市诚信企业的并承诺至少完成本项目工程规模50%及以上的得0.5 分。注: 1. 2.泸州市诚信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泸州市行政区域)和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到的信用企业为准。
四、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得 0.5 分,每增加一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类似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修改为:2.2.4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得 0.5 分,每增加一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类似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五、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