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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2023年第4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三江新区TD-B-01-06(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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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7-20 17:1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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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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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2023-07-20 16:00公告结束时间2023-08-0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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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上述宗地均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三江新区TD-A-01-03地块: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要求:(1)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建筑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最小不得低于30平方米,且不得分割设置,并完成内部装修。(2)社区阵地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且综合办事大厅须设置于建筑一层,按《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版)》要求进行设计。(3)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4)幼儿园:配套建设12班以上幼儿园一处,须独立占地,且占地面积不少于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900平方米,严格按《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进行设计。建筑设计方案中教学功能内容须由三江新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5)以上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三江新区管委会指定的相关单位。

3.三江新区TD-B-01-06(a)地块: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要求:(1)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建筑按照每 100 户(平均每户3 人计算)不低于30 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完成内部装修。(2)卫生服务站: 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 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 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3)以上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三江新区管委会指定的相关单位。

4.上述宗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与宜宾三江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自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拍卖人和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8月8日上午12:00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 jypt/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yibin.gov.cn)及宜宾市 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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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