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天发改投资[2021]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全县市政工程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天发改投资[2021]6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融汇项目管理 。 |
2.1建设 2.2建设概况:对龙湾湖及桂花溪两岸进行提升改造设计,沿龙湾湖左岸由禁门关延伸至水电站一侧,沿龙湾湖右岸由禁门关延伸至和川桥头;桂花溪北侧源头龙岗路至中大街地块范围内溪流两侧绿地,范围面积约为178909.95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范围内新建建筑、景观、道路、管线、铺装、小品、绿化、灯光、构筑、现状建筑改造等。 2.3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40509.52万元 ,本标段投资272859762.18元。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作以及后续服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日历天,施工工期 660 日历天)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独立法人资格;②设计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④园林绿化施工单位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营业范围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额不低于200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3家(含3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为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08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 平台(四川省·雅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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