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雨城区濆江河及周公河河道清淤疏浚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 已由 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川投资备【2304-511802-04-01-977652】FGQB-016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淤疏浚施工和可利用疏浚物处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雅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4-511802-04-01-977652】FGQB-016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万锦建设集团 。 |
2.1 项目 2.2 项目基本情况:周公河及支流溪口河河道清淤平均清淤深度2-2.5米,长度46.9KM,清淤量429.6万立方米,濆江河河道清淤平均清淤深度1-1.5米,长度29.7KM,清淤量52.7万立方米。两河道总清淤量:482.4万立方米。 2.3 建设 2.4 工期:18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8年9月30日。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雨城区范围内周公河及濆江河河道内所有清淤内容,并对可利用疏浚物进行处置。 |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 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可利用疏浚物处置受让单位需具有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3.3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投标应具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参加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2)联合体成员应为独立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担任;(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4)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 年 8 月 3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雅安市政务服务和 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中心B 区2 楼)本项目招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 (四川省)》和《全国 平台 (四川省 ·雅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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