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兴隆镇五里坝村1、2、3、4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江自然告字〔2023〕-B-10号
经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政府批准,中江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兴隆镇五里坝村1、2、3、4社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由中江县政务服务和 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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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停车泊 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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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23-2023-B-10 |
兴隆镇五里坝村1、2、3、4社 |
68905.40㎡(折合103.36亩)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兼容的商业建筑比例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10%) |
≤2.6 |
≥35% |
≤25% |
≤54米 |
机动车:≥0.8车位/100㎡建筑面积且≥1车位/户;非机动车:≥1车位/户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47万元/亩 |
6078万元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意向竞买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限制条件:至本宗地拍卖前1日历天,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已成交的中江县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付款义务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23:59:59(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四)宗地竞买特殊要求:
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转的范围。根据德阳市砂整办印发的《德阳市砂石管理“六统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政府授权的中江建投建材 签订承诺书,接受中江建投建材 对宗地项目内砂石资源的利用、交接等管理。
三、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ggzyxx.deyang.gov.cn)注册,并办理CF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凭CF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用户注册及办理CFCA数字证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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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