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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岳公资交国土拍告[2023] 03号
根据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政策,经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拍卖出让 YCP-2022-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岳府复[2022]37号)批准,广安市 岳池县分中心受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YCP-2022-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 规划条件 | 地环 报告 | 出让 年限 (年) |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用地 性质 | ||||||||
&&&&&& &YCP-2022-2 | 罗渡镇富罗大道以东与S203以北交叉处 | 商住用地 | 7767.3平方米(约11.65亩) | ≤2.1 | ≤35% | ≥25% | 22米 | 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 | 选址合理、适宜修建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820万元(不含地下空间价款) | 164万元 |
&&& 二、该宗地设底价出让,出让底价于拍卖出让活动前1小时内,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行情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竞得土地后拟注册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须在土地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
四、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竞买人,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并严禁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集资、合伙、团购等方式违规筹集参与房地产开发,一经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竞买人资格的同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29日 9:00 时至2023年7月18日下午 16:00 时止,在广安 网(ggzy.guang-an.gov.cn)凭借账号密码或者CA登录广安 网完成报名并下载拍卖文件资料(此为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唯一途径)、上传资格审查文件、查看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后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公司/个人账户直接转入到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中,且必须足额缴纳),未在广安 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或个人,须按企业/个人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等活动(详见《广安市土地矿产竞买人员操作手册》)。
七、2023年7月19日上午 10 时00分在广安市 岳池县分中心一楼交易大厅举行拍卖会。申请人于2023年7月19日 9:00-9:30到拍卖现场签到并递交与上传到系统内资格审查文件一致的纸质资料,审查通过后,方能参加竞买。现场竞价在相关监督部门监督下用举牌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并达到或高出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八、其它事项:
(一)主要规划条件为:容积率≤2.1,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22米。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原则上按照“住宅部分每户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80平方米的,机动车停车位≥1.0个/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0个/户;每户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且小于180平方米的,机动车停车位≥0.6个/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0个/户;每户建筑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机动车停车位≥0.3个/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2个/户。商业部分机动车停车位≥0.5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1.5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修建。建筑架空层如为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指标,但须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指标;建筑物的地下室如为停车、人防和配套的设备用房不计入容积率指标。建筑面积计算须严格按照《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和国家相关规范执行。其他规划设计条件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GY5116212022000012)执行。
(二)竞得人自该宗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出让人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三)根据《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广市建局〔2022〕79号),该宗地拍卖成交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缴纳50%,第二期在15个月内全部缴清;逾期未缴清全部土地价款,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该宗地自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违约金)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移交,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不得交付给受让人。
(五)该宗地建设项目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若发现土地闲置等情况,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六)该宗地土地勘测费、地价评估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由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未缴清费用之前不得交付土地给受让人。
&&&&(七)该宗地拍卖出让起始价为820万元(不含地下空间价款),竞买保证金为164万元。若土地竞得者开发该地块地下空间,按评估价补缴地下空间价款。
九、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广安市 岳池县分中心承办,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本次拍卖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若有变更,将在《广安 网》刊登变更公告,请竞买人自行关注。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十一、 &&&&
广安市 岳池县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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