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沈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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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
1、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中: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更改为: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2、招标公告中: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
更改为: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
3、招标公告中: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3)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即可;(4)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缴纳。
更改为: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指定其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3)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即可;(4)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缴纳。
4、投标人须知中:1.4.2:(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3)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即可;(4)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缴纳。
更改为:1.4.2:(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指定其中市政资质的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3)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即可;(4)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缴纳。
5、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进行了调整,并重新上传招标文件(格式为.ZBJ),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24日17时30分,其余时间相应顺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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